抚顺养老金上调个调整方案 2022年每个月多少钱
抚顺养老金上调个调整方案 2022年每个月多少钱:2022年抚顺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抚顺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以下是2021年抚顺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退休(职)人员、……好学途(www.vaiok.com)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2022年抚顺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抚顺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以下是2021年抚顺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退休(职)人员、“57户职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退休(职)人员符合相关法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一、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相关法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符合相关法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二、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条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年限(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实行个人缴费前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以上的职工,从办理离退休手续次月起,至失去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止,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二)职工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性养老金和缴费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社会性养老金,按职工离退休时省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缴费性养老金,按缴费期间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计发,缴费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计发。
(三)职工离退休在计算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其实际缴费时间不足三年的,应往前推算到满三年。三年内非缴费期间,以职工实领工资替代缴费工资进行计算。
(四)本细则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
(五)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年限累计不足十年的,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给一次性养老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缴费每满一年,发给三个月离岗时的上一年省社会月平均工资。
(六)本细则实施当年离退休职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从离退休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调整一次。本细则实施前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从实施第二年起,每年七月一日调整一次,具体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当省社会平均工资出现持平和负增长时,不做调整。
(七)每年七月一日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离退休时间不满一年的不予调整,从离退休后的第十三个月开始给予调整。
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日乃至今后每年七月一日前离退休的职工,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计算基本养老金待遇,暂按大上一年(即前年)的省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待上一年省社会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重新计算,其差额部分补齐。
(八)在本细则实施后,办理离退休的职工,按本细则规定计发的离退休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数额的,按原办法计发的数额发给。按原办法计算时将国发[1992]29号文件增加的10%计算在内。
按新办法计发比原办法高出部分实行限额计发。一九九四年离退休的限额为三十元;一九九五年离退休的限额为五十元;一九九六年离退休的限额为七十元。超过限额以上的部分不再发给。高出部分低于限额的,按实际增加额发给。
(九)一九九四年内离退休的职工,可先将按老办法计算后的离退休金做为基数,离休的增加60元,退休的增加20元,退职的增加15元,然后再进行对比,确定执行新、老办法。
三、本细则实施前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离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及本细则实施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从事专业技术和科技管理工作,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的,除按本细则第二条计发养老金外,另按下列标准增加社会性养老金计发比例:
三、养老金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为8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n/cn)/ N
2.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前)×计发比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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